关于享受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加分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享受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加分政策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文件精神,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条件如下: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最终具体加分范围、加分幅度、加分名单,以今年教育部下达的加分详细清单为准!

请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于2020424日前将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发送至:gnyxyyz@163.com,邮件标题为“2020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加分”,并且来电告知(联系电话:0797-8169673)。逾期不再受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研究生工作处

                            20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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