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和《赣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修订)》(赣医发〔2019〕24号)等文件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培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和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最终评审,我校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获奖名单如下:
1.2019级学硕:谢莹娜(基础学院)、李亚梅(药学院)、黄德发(第一临床医学院)
胡紫薇(康复学院)、贾丹丹(基础医学院)
2.2019级专硕:张秀芳(第一临床医学院)
3.2020级:杨燕玲(药学院)、谢水莲(基础医学院)、张 益(基础医学院)、税红灵(药学院)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研究生工作处反映,联系电话:0797-8169673,联系人:吴老师,联系地址:赣南医学院黄金校区综合楼311办公室。
研究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22日